选择学校 CGE 1.1604
我们蒙受重大的损失——有时我巴不得上帝用清晰的声音对父母们说话,就像对玛挪亚的妻子那样,告诉他们应当怎样教育自己的儿女。由于忽略家庭的教育,我们各方面的工作正在蒙受重大的损失。我们深感需要以宗教影响为主导的学校。若能采取什么措施抵消这一大害,我们愿意靠着耶稣的能力来做。(一) CGE 1.1605
面对严重的后果——父母及监护人们哪,你们要送孩童进入的训练学校,其校风应与办理良好的家庭学校相同;校中的教员们将引导他们逐步上进。校中要有属灵的气氛,成为活的香气叫人活。……我们那些受过敬畏上帝之父母的贤明教导及训练之青年们,能否继续借着真理成圣,大有赖乎离家之后他们向其领受基督徒教育之人们的影响如何而定。(二) CGE 1.1606
哪一种教师?——世上有两等教师,一等是上帝传播真光的导管,另一等是撒但用作他的代理人,在行恶上聪明的。一等人默想上帝的品行,累积上帝差到世上来的耶稣的知识。这等人专心致志于那些带来属天启示、属天智慧和提高心灵的事。他们天性的每一才能都归顺上帝,就连他们的思想也顺服基督。另一等人则与黑暗之君结盟。撒但一直伺机把恶的知识教导别人。(三) CGE 1.1607
选择以上帝为基础的学校——父母若打算让儿童离家接受教育,就当认识到把他们送进一般学校是不安全的,而当千方百计把他们送进以圣经为教育基础的学校中去。每一个基督徒父母身上都有一个严肃的责任,他们所给予儿童的教育应当引导他们认识主,并借着顺从上帝的旨意和道路而与祂的性情有份。(四) CGE 1.1608
思考上帝对以色列人的指导——当上帝的刑罚临到埃及地时,耶和华指示以色列人不但要把儿女留在家中,还也要把田间的牲畜赶回家。…… CGE 1.1609
以色列人怎样在上帝的刑罚临到埃及时把儿女留在家中,我们也要在这末世危险之时让儿女与世界分开。我们应当教导他们:上帝诫命的意义远远超过我们的认识。遵守诫命的人必不效法干犯上帝律法之人的行为。 CGE 1.1610
父母们必须尊重圣经,顺从圣经的教训。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和今日的父母说:“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申6:6-9)。 CGE 1.1611
有些上帝的子民允许自己的孩子到公立学校上学,与道德败坏的人混在一起。他们的儿女在这些学校中既不学习圣经也不学习圣经的原则。基督徒父母们哪,你们必须作好准备,教导自己的儿女圣经的原则。(五) CGE 1.1612
淡化圣经真理,使儿童思想混乱——我们的孩子从公立学校的教师那里所接受的概念,与上帝的道相符吗?有否表明罪是一件得罪上帝的事?有否教他们明白顺从上帝的诫命就是一切智慧的开端?我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入安息日学,使他们可以受真理的教导,然后又让他们到学校学习含有虚假性质的教训。这些事混乱了他们的脑筋,这是不应该有的;因为如果少年接受了与真理相反的观念,这种教育的影响怎样能被消除呢? CGE 1.1613
我们有些青少年,在这等环境熏陶之下,对于宗教权益不予重视,又何足为怪呢?他们流入试探之中,我们岂可以为奇怪呢?他们既久被忽视,将精神消耗于对他们无益的娱乐,以致他们的宗教热望薄弱,灵性生活黑暗,我们岂可以为奇怪呢?思想吸收的是什么滋养,就变成什么样子,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这些事实岂不足以表明对于青少年的早期教育应予留意之必要吗?我们宁可让青少年长大,对于普通人所谓之教育,茫然无知,岂不也比使他们变成轻忽上帝的真理,更好得多吗?(六) CGE 1.1614
我们各教会的学校——我们所有的教会都应办学校。而学校的教师,应该是传教士。要训练教师不仅在科学方面,而且是在圣经知识方面,能够很好地胜任教育本会守安息日之儿童的重要工作。这些设立在各地,由敬畏上帝的人所办的学校,必须按着先知学校的原则建立。(七) CGE 1.1615
城市中的教会学校——建立教会学校,让儿童就读,同时让他们仍在母亲的照顾之下,有机会实行上帝要他们在家中学习的有益教训,这是最重要的。…… CGE 1.1616
在拯救和教育目前尚无法离开城市的儿童方面,我们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值得我们尽最大的努力。要为城市的儿童设立教会学校,并计划在有必要时,加设与这些学校有关的高级课程。 (八) CGE 1.1617
为小教会筹办学校——许多家庭为了教育他们的孩子,就搬到我们较大学校的附近,希望能因住在那儿而更好地侍奉主。其实他们应当鼓励他们所在的教会兴办教会学校,使他们的孩子能在本地区接受全面而实际的基督化教育。如果他们愿意留在需要他们帮助的较小教会中,而不进入较大的教会中去,那对于他们的孩子,他们自己,以及上帝的事业将大有好处,因为大教会不需要他们帮助,常有试探使人在属灵上消沉。 CGE 1.1618
无论哪里有一小群遵守安息日的人,父母们就应当共同筹备一所走读学校,使他们的青少年能受到教育。他们务要聘用一名基督徒教师。这样的教师作为献身的传道士,必能教育孩童使他们成为传道者。所要聘请的教师们,应当在普通的各科目上给人完全的教育,并以圣经作为一切研究的生命和根基。(九) CGE 1.1619
在信徒人数很少的地方,要让两三个教会联合起来,为教会学校盖一栋简朴的房子。(十) CGE 1.1620
父母们如果认识到这些小学校的重要性,参与主希望现在成就的工作,仇敌陷害我们儿童的计划就会受挫了。(十一) CGE 1.1621
家庭式的教会学校——在尽可能的条件下,我们所有的儿童,都应获得基督教育的权利。为此,我们往往必须建立一些家庭式的教会学校。最好由几个相邻的家庭,合请一位谦卑而敬畏上帝的教师,来帮助父母教育儿童。这对于许多分散的小群遵守安息日的人,乃是一个很大的福惠。这个计划,要比把儿童送离家庭进入一所较大的本会学校,更蒙上帝悦纳。 CGE 1.1622
我们这一小群、一小群遵守安息日的人,需要在邻居面前高举真光。儿童需要留在家中,在课余时间帮助父母。一个有秩序的基督化家庭,乃是儿童最幸福的地方,在那里,父母能按着主的命令教养他们。(十二) CGE 1.1623
孤居僻处信徒的难题——有些守安息日的家庭,独居一隅,或是与其他同信仰的人所居之处相离甚远。这些人有时把他们的孩子送到本会的寄宿学校中,在那里得了帮助,回来造福家庭。但是也有些人不能把儿童送到远方去受教育。在这种情形之下,父母们便应当尽力聘请一位模范的宗教教师,乐意尽力为主作工,甘心在主葡萄园中任何部分耕种的人,前来帮助。父母们当与教师合作,为他们孩子的悔改归主而恳切作工。(十三) CGE 1.1624
拯救儿童如救己命——在有些国家中,法律强迫父母们把孩子送到学校去。在这些国家中,何处有了教会,就当设立学校,纵使入学儿童人数还不到六个,也应当尽力像为救自己的生命一样,去挽救孩子们免被世界污秽腐败之风习潮流所淹毙。 CGE 1.1625
在这件重大的工作上,我们远远没有尽到本分。在许多地方,几年前早就该办学校了。若如此做,许多地方就有真理的代表,使主的工作增光生色。我们与其把这许多的大建筑物集中于少数的地方,不如在许多地方去开办学校。 CGE 1.1626
现今当在明智的指导下开办这些学校,以便儿童和青少年可以在自己的教会中受教育。当上帝的天意已为我们这么丰富地预备了便利的情形,可以从事这种工作,而我们却一直那样忽略了,这实在是严重地冒犯上帝。(十四) CGE 1.1627
已建立的学校不应停办——教会学校的工作,若没有上帝明显的指示,就不要放弃。虽然反对势力的影响,似乎威胁学校,但靠着上帝的帮助,教师能进行一番崇高的救灵工作,来改变局面。(十五) CGE 1.1628
挽救顽梗任性的儿童——有时学校中调皮捣蛋的孩子,使工作难以开展。那些没有受过正当教育的儿童,制造了许多麻烦。他们的不良行为,使教师心里悲伤。但他不可灰心。挫折和试炼之中,会产生经验。儿童既不顺从、不守纪律,就更需要进行不懈的努力。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孩子,所以必须开办教会学校。那些父母所忽略教育和训练的儿童,如果可能的话,都应予以挽救。(十六) CGE 1.1629
感化世俗的青年——多年以前,在某地以外的地方就应建立校舍。建筑物不需太大,只要适于办教会学校,让青少年可以接受真教育就行。所用的课本应当以彰显上帝的律法为特色。要以圣经为教育的根基。这项工作要使真理的亮光和力量发扬光大。世界的青年若是思想未被情欲的恶习所败坏,可以就读这些学校,受到感化。……我蒙指示:这种布道工作在传播真理的知识和亮光方面,有最显著的效果。(十七) CGE 1.1630
维持最高的标准——我们教会学校做的工作应该是最崇高的。恢复者耶稣基督是错误教育的唯一救治之方。祂圣言的教训应以最动人的方式始终置于青年之前。学校的教育应是家庭教育的补充。在学校里和在家中,都应保持纯朴和敬虔。(十八) CGE 1.1631
预备升入天上更高的年级——祂向作父母的发出警告的呼声说:要将你们的儿女聚集在自己的家中;要召他们避开那轻视上帝的诫命,自己行恶并教人作恶的人。应当尽速远离大城市。要建立教会学校。要把上帝的圣言教导给你们的儿女,作为他们所有教育的根基。此中充满着美好的教训,如果学生在地上小学低年级就开始研究它,就可得着预备升入天上更高的班级。(十九) CGE 1.1632
上帝已作安排——我们的学校是上帝为训练儿童和青少年参加传道工作而专设的机构。父母应当明白自己的职责,帮助他们的孩子重视上帝借着教育机构所赐给他们的伟大特权和福分。(二十) CGE 1.1633
(一)《文稿》一八九九年第119号。 CGE 1.1634
(二)《证言》卷八第226页。 CGE 1.1635
(三)《基督教育原理》第174页。 CGE 1.1636
(四)《基督教育之研究》第205页。 CGE 1.1637
(五)《文稿》一九○二年第10○号。 CGE 1.1638
(六)《证言》卷六193,194页。 CGE 1.1639
(七)《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68页。 CGE 1.1640
(八)《评论与通讯》一九○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CGE 1.1641
(九)《证言》卷六198页。 CGE 1.1642
(十)《证言》卷六第109页。 CGE 1.1643
(十一)《文稿》一九○八年第33号。 CGE 1.1644
(十二)《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58页。 CGE 1.1645
(十三)《证言》卷六198,199页。 CGE 1.1646
(十四)《证言》卷六199,200页。 CGE 1.1647
(十五)《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57页。 CGE 1.1648
(十六)《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53页。 CGE 1.1649
(十七)《文稿》一八九九年第150号。 CGE 1.1650
(十八)《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74页。 CGE 1.1651
(十九)《证言》卷六《证言》195页。 CGE 1.1652
(二十)《基督教育之研究》第149页。 CGE 1.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