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和感恩 CGE 1.718
家中充满愉快的气氛——最重要的,是父母应当在儿童周围营造一种快乐、礼貌、仁爱的气氛。一个有爱居住,并在表情言行上表现出来的家庭,是天使所乐意显出其莅临的。 CGE 1.719
父母们要让仁爱、欢愉和幸福满足的阳光照入你们自己的心,让快乐甜蜜的影响充满你们的家。要表显仁慈宽容的精神,也要鼓励孩子们有这样的精神。要培养照亮家庭生活的种种美德。这样营造的气氛对于孩子们来说,就像阳光和空气对于植物那样,能促进身心的健康与活力。(一) CGE 1.720
要春风满面——耶稣的宗教没有阴郁的成分。虽然使徒所说的不合宜之事,如一切轻浮、戏谑和嘲弄都应竭力予以避免,但脸上仍要表现出耶稣里的安谧与宁静。基督徒不应悲哀、苦闷和绝望。他们要头脑清醒,向世人表现那只有恩典才能给予的快乐。(二) CGE 1.721
孩子们会被愉快开朗的态度所吸引。你对他们仁慈有礼,他们就必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你和彼此相待。(三) CGE 1.722
要培养喜乐和感激的心,感谢上帝赐给我们的大爱。……基督徒的快乐乃是圣洁的美。(四) CGE 1.723
说喜乐愉快的话——说喜乐愉快的话,并不比说忧愁不快的话费力。你是否不喜欢别人对你说刺耳的话呢?要记住你说这样的话会伤害别人。……父母们:要把实际的敬虔带到家里。纷争不和的家庭吸引不了天使。要教导儿女说能带来阳光与喜乐的话。(五) CGE 1.724
激发愉快的心情——世上若是有什么人应该时刻感恩的,那就是基督徒了。若有什么人甚至在今生也能享受幸福的,那就是耶稣基督的忠实门徒了。上帝的子民有责任快乐。他们应当激发快乐的心情。上帝的子民若长期生活在愁云惨雾中,无论到哪里去都投下阴影,那是不荣耀上帝的。基督徒应当照耀阳光而不是投下阴影。……他应该满面春风。(六) CGE 1.725
孩子们不喜欢愁云惨雾。他们的心向往光明、快乐与仁爱。(七) CGE 1.726
作父母的人哪,微笑吧——有些父母——也有些老师——似乎忘了自己也做过孩子。他们严厉、冷酷、无情。他们……脸上习惯性地带有一种严肃、责备的表情。孩子的嬉戏、撒野和活泼好动的生活,在他们看来是不可原谅的。琐小的过错他们视为大罪。这并不是基督化的教育。凡如此受训的小孩子必惧怕父母或老师,并不爱他们,也不敢向父母透露自己幼稚的经历。于是他们心思意念上一些最贵重的品质,就像一株幼嫩的树苗在严冬的寒风中冻死了。 CGE 1.727
作父母的人哪,微笑吧,作老师的人哪,微笑吧。你们心中若有忧伤,也不要露在脸上。要让那发自仁爱与感恩之心的阳光照亮你们的面容。要卸下你们的铁面威严,使自己适应儿童的需要,使他们爱你们。你们若想以宗教的真理来感化他们的心,就必须博得他们的爱。(八) CGE 1.728
一个恰当的祷告——要用赞美的诗歌来使你们的工作愉快。你们如果希望在天上的册子中有干净的记录,就不要恼怒或责骂。你们每天的祷告应当是:“主啊,指教我尽力,指教我更好地工作。赐我力量与快乐。”……要让基督参与你们所作的一切。这样,你们的生活就会充满光明与感恩。……但愿我们都竭尽所能,心中充满主的喜乐,愉快地前进,为祂服务。(九) CGE 1.729
教导儿童感恩——“你要因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欢乐”(申26:11)。我们应当为上帝所赐今世的福气和安乐而赞美感谢祂。上帝希望祂所预备在天上永远居住的每一个家庭,要为祂丰盛的恩典而将荣耀归给祂。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受到教育和训练孩子,向那厚赐百物的主表示感谢,我们就会在自己的家中看到属天恩惠的表现。家庭生活就洋溢着快乐。从这种家庭里出来的青年,会把恭谨与虔诚的精神带进学校和教会。于是在上帝和祂的子民相会的圣所中,就有了肃敬的气氛弥漫在一切崇拜祂的礼仪中,为祂厚爱所赐的百般恩典,献上感谢与赞美。 CGE 1.730
父母如果现在像古时吩咐以色列人时那样严格实行主的话,就会给儿女一个最有价值的榜样。……要以感恩的心领受各种属世的福气,加倍重视属灵的福分,因为家庭每个成员的悟性已经因真理的道得以成圣。主耶稣分外亲近那些如此欣赏祂宝贵恩赐的人。他们知道这一切好处都来自慈爱和眷顾我们的上帝;祂是一切安慰和恩典取之不尽的伟大源泉。(十) CGE 1.731
(一)《服务真诠》第386,387页。 CGE 1.732
(二)《评论与通讯》一八八四年四月十五日。 CGE 1.733
(三)《教育论》第240页。 CGE 1.734
(四)《青年导报》一八九五年七月十一日。 CGE 1.735
(五)《评论与通讯》一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GE 1.736
(六)《评论与通讯》一八五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CGE 1.737
(七)《安息日学勉言》第98页。 CGE 1.738
(八)《评论与通讯》一八八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CGE 1.739
(九)《澳大利亚联合会公报》一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CGE 1.740
(十)《文稿》一九○七年第67号。 CGE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