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作为罪孽的承担者、祭司和人类在上帝面前的代表,道成肉身,取了我们的血肉之躯。生命存在于流动的血液之中。血是为人类的生命而赐下的。基督成就了完全的赎罪。祂用自己的性命,为我们偿付了赎价。祂生下来没有一丝罪污,但祂来到世界的方式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祂不是仅仅有与人相似的身体,也取了人的性情和生命。根据基督自己所颁布的律法,失去的产业要由至亲来赎回。耶稣基督脱下自己的王袍和冠冕,神性披上人性,为要担任人类的替身和中保。祂在人性中受死,以便借着祂的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基督不能以上帝的身份成就这事,而是作为一个人受死。祂借着死而战胜死亡。基督的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为一切接受祂为个人救主的人打开坟墓的门。(《信函》1898年97号第5页,致“我在北菲茨罗伊的弟兄”,1898年11月18日) 10MRW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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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13日 10MRW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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