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化的生活在家中的影响 SDS 255.1
“耶和华……赐福与义人的居所”(箴3:33)。 SDS 255.2
如果基督和我们同住,我们在家里和在外面就都是基督徒。基督徒要对亲友说仁爱的话。他要仁慈,礼貌,富有爱心和同情心。要培养自己与天上的家庭同居。如果他是王室的成员,就必代表他要去的国度。他必以温和的态度对儿女说话,因为他知道这些儿女也是上帝的后嗣,天庭的成员。在上帝的儿女中不可存在苛酷的精神。(《评论与通讯》1892 年 9 月 20 日) SDS 255.3
要记住你在家里如何,在教会里也必如何。你怎样对待儿女,你也会怎样对待基督。你若抱有非基督化的精神,就是羞辱了上帝。……地位不能造就品格。只有基督在心里成形,才能使人有资格领受那永不衰残的生命冠冕。(《怀爱伦文稿》1903 年 21 号) SDS 255.4
上帝希望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家里开始过基督徒的生活。一个人在家 里如何,在教会里和在各种业务交易上也必如何。如果他在家里顺从圣灵的引导,明白对待家里人的责任,当他在担任负责的工作时,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他既记住基督对他的慈爱,就会对别人表显同样的仁慈和爱 心。…… SDS 255.5
要在每一个家庭中,在每一个教会的管理上,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机关,每一所学校,和一切事务上实行天国的原则。(《总会公报》1901 年 4 月 3 日) SDS 255.6
男女老少都要按照他们在家庭里的表现,被称在天国的天平里。人在家中作基督徒,在任何地方也就是基督徒。宗教在家庭里所发挥的影响是难以测度的。(《怀爱伦文稿》1899 年 34 号) SDS 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