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火(利10:1-11) CCS 100.1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利10:1)。 CCS 100.2
拿答和亚比户在以色列人中所占居的地位仅次于摩西和亚伦。他们曾蒙耶和华的特恩,得以和七十个长老一同在山上瞻仰上帝的荣耀。但是上帝并没有因此就原谅或轻放过他们的罪。他们所享受的一切特权倒使他们的罪更加严重。因为人既领受了大光,又像以色列人的首领一样得享上山与上帝交通,并住在祂荣耀之中的特权,就不可自欺,以为自己以后就可以随便犯罪了;或认为自己既这样蒙上帝的重看,上帝就不会严格地刑罚他们的罪了。这是一种极可怕的错误。上帝赐给人大光和特权,是要他们结出道德和圣洁的果子与所得的亮光相称;不然,上帝就不能悦纳他们。上帝所赐的福气和特权绝不该使人自觉安稳或疏忽放肆,也不该使人随意犯罪,或使领受恩典的人觉得上帝是不会严格对待他们的。…… CCS 100.3
拿答和亚比户没有在幼年养成自治的习惯。……他们任性的习惯终于控制了他们,甚至他们所担任最神圣职务的责任也无力予以打破。他们没有学会尊重父亲的权威,所以他们也就没有认明绝对顺从上帝命令的必要。亚伦过去纵容他儿子的错误,终于使他们成了上帝刑罚的对象。 CCS 100.4
上帝原要教导祂的子民,使他们知道人必须存着恭敬畏惧的心,并照着上帝自己所指示的方式就近祂。人若不完全顺从,祂就不能悦纳。在这严肃敬拜的时辰,仅仅在一点上没有遵从上帝的指示,也是不行的。…… 人不可自欺,不要以为上帝诫命的任何部分是不重要的,也不要以为我们拿别的东西来代替上帝所吩咐的,还可以蒙祂悦纳。 CCS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