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时品格的标准 LHUG 342.1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2,13)。 LHUG 342.2
凡已经接受亮光,明白基督的中保工作和上帝律法之永恒性的人,都发现这些真理正是《启示录》第十四章中所显明的。这一章经文的信息乃是一个三重的警告,为要预备地上的居民迎见主的复临。“祂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的宣告,乃是指着基督为拯救人类而作的最后一段工作。这个宣告传出一种真理。这真理必须一直传到救主的中保工作结束,和祂复临接祂的子民去与祂同住的时候。在一八四四年开始的审判工作必须继续下去,直到死人和活人的一切案件都决定为止。这样看来,这审判的工作是要延续到人类的宽容时期结束为止。为帮助人可以在审判之日站立得住起见,这信息便吩咐人说:“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祂,”“应当敬拜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这里也提到接受这信息的结果,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可见人若要预备应付审判,就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这律法将要在审判之日作为衡量世人品格的标准。使徒保罗说:“在上帝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2-16)。人若守上帝的律法,信心乃是首要的,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来11:6:14:23)。 LHUG 342.3
第一位天使呼召人“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祂,”并要敬拜祂为创造天地的主。为了要作到这一点,他们就必须顺从祂的律法。智慧人说:“敬畏上帝,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人若不顺从上帝的诫命,他的敬拜就不能蒙上帝的喜悦。“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约壹 5:3;箴 28:9)。 LHUG 342.4
每一个人最感兴的问题应该是,我是否在达到上帝律法的 要求?……我们只要用上帝圣言的亮光仔细检查自己,就会发现我们离祂圣洁的正义准则有多远。……我们在祂里面可以获得对过去失败的宽恕,靠着祂的力量得以成长,满有基督耶稣的身量。(YI. 1897.6.10.). LHUG 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