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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八日 OHCC 370

在火焰中 OHCC 370.1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太10:32)。 OHCC 370.2

承认基督不只是在聚会时作见证。 OHCC 370.3

我们所要作的见证与过去不同。我们必须在不同的环境作见证。三位希伯来人蒙召要面对燃烧的火窑承认基督。国王命令他们跪拜他所立的金像,并威胁说若不跪拜,就会被活活地扔进火窑。他们却回答说:“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6-18)。他们承认基督,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因为他们处在生死关头。 OHCC 370.4

于是,王下令将窑烧热,比寻常增加七倍。上帝忠心的孩子被扔进火窑中。“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们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但3:24,25)。……于是尼布甲尼撒王就叫上帝的仆人出来,不料,他们的身上一点火的气味也没有。如果你蒙召为基督的缘故经过燃烧的火窑,耶稣必在你身旁。“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赛43:2)。 OHCC 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