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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六日 OHCC 126

善行的地位 OHCC 126.1

“我们原是衪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 OHCC 126.2

绝不要抱着狭隘的观念,认为人的行为能帮助他偿还罪债,这是致命的欺骗。你不可再纠缠于这种偏见,而当谦卑地考虑赎罪的问题。千万人在这方面认识模糊。他们自称是上帝的儿女,实际上却是那恶者的子民,因为他们依靠自己的行为。上帝要求有好行为,律法也要求有好行为。但是人类犯罪作恶,所以他的好行为毫无价值。惟有基督的义才是有效的。 OHCC 126.3

但好行为真的没有价值吗?每日犯罪而未受惩罚的人,在上帝眼中难道与相信基督,努力本着自己的纯正行事的人是一样的吗?圣经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按照上帝的安排,本着祂白赐的恩惠,主命定好行为必得到报赏。我们唯有借着基督的功劳才得蒙悦纳。我们的怜悯之举、仁慈的行为,乃是信心的果实,同时也是我们的福气,因为人是要按照他们的行为受报应的。基督功劳的芳香,使我们的善行得蒙上帝悦纳。恩典使我们能做出蒙祂报赏的行为。我们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功劳。……我们不配得到上帝的感谢。我们不过是做了本分所当做的,而这是靠着我们有罪本性做不出来的。 OHCC 126.4

基督能够拯救我们到底。……人为自己得救所能做的,就是接受主的邀请:“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人所犯的罪,没有一样是髑髅地的牺牲所不能偿付的。 OHCC 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