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于光照之处 TMKS 154.1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来10:25)。 TMKS 154.2
要一家的人挺身而起,当耶稣的代表,在不信的邻里中遵守上帝的律法,此事非同小可。我们奉命要作“被众人所知道所念诵的”活书信(林后3:2)。这个地位涉及严重的职责。为了生活在光中,我们必须来到有光照亮之处。上帝的子民舍弃与持有同样信仰之人交往的权利并非上策,因为这会使真理在他们的心中丧失其重要性。……他们也不能从活的传道者的话语得坚固了。 TMKS 154.3
大多数的基督徒如果常常不来参加聚会和祈祷,他们的信心就会摇动。要是他们不可能享有这种宗教特权,上帝就会借天使从天直接送出亮光,去激励、鼓舞和赐福给祂分散各地的子民。但祂无意施行神迹来支持祂儿女的信心。他们必须喜爱真理,爱到足以作出努力,以求上帝所应许赐给他们的特权和福气。…… TMKS 154.4
“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祂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祂名的人。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我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属我,特特归我;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侍自己的儿子”(玛3:16,17)。 TMKS 154.5
这样,利用我们力所能及的特权,甚至作出某种牺牲,去与那些敬畏上帝和为祂讲话的人聚在一起是合算的;因为经上描绘祂在侧耳倾听那些见证,同时天使也在将那些见证记在册子上。上帝必记念那些聚在一起思念祂名的人。……他们在祂眼中必像珍宝一样,但祂的忿怒要临到罪人没有保障的头上。(《评论与通讯》1882年11月14日) TMKS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