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里的孩子 TMKS 28.1
“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2:49)? TMKS 28.2
当基督十二岁的时候,祂陪同父母去耶路撒冷过逾越节,归途中却在群众中迷失了。约瑟和马利亚寻找祂三天之后,才发祂在圣殿的院子里,“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2:46,47)。(《青年导报》1898年9月8日) TMKS 28.3
祂的父母听见祂所发的透彻问题,便不胜惊异地倾听着。……基督虽然采取初学者的态度,祂所说的每一句话却都分授了亮光。祂向拉比们暗昧的心思讲明了圣经,并就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给了他们清晰的亮光。这个身为孩童的学习者所发清楚敏锐的问题,给他们暗示的悟性带来极大的启发。当祂领受并分赐关于救赎计划的知识时,真理便照耀出来,如同明灯照在暗处。 TMKS 28.4
圣经明说基督在知识上长进。基督生平中的这一事实给了所有青年何等的教训啊!他们若是殷勤查考上帝的道,并借着圣灵接受神圣的引导,就必能将光亮分授他人。…… TMKS 28.5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问道:“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祢父亲和我伤心来找祢。”耶稣举起祂的右手问道:“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这时神圣的光辉透过人性闪耀出来。可是“祂所说的这话,他们不明白” TMKS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