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人生的义务 TMKS 90.1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罗14:7)。 TMKS 90.2
你们当扪心自问:“我的人生对于上帝、对于同胞有何意义呢?”诚然,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没有人能以中立地位生活。或许我们的人生观要受众义之敌所左右,以致我们未能领悟到其非常的重要性,然而……我们若是放弃我们的责任,活着而不顾及将来不朽的生命,就不能尽自己对于上帝和对于同胞的义务。每一个人都是人类大组织的一分子,也各有其深远的影响。我们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履行那落在我们肩上的义务。我们必须拥有神圣的助力以承当自己的职责,好使我们的感化力……与基督同收聚。 TMKS 90.3
我们所享有时间、才干与感化力的各种天赋全都是上帝所赐予的,当以甘心乐意的服务归还给他。上帝赐予生命的最大目的并非要获得现世的利益,而在于获得天国的永远特权。主以基督的宝血为代价买了我们整个的人,而扣留那属祂自己之物乃是最恶劣的掠夺。(《青年导报》1894年9月13日) TMKS 90.4
我们的生命并不是属于自己的,它从来没有也决不能属于我们自己。对于我们而言,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的生命是否与耶稣的生命交织在一起?……我们要为那环绕自己心灵的气氛受审判,因其关系非常重大,且能左右生灵为善为恶。…… TMKS 90.5
你若与上帝有了联络,敬畏祂、爱慕祂、服从祂,并给予世人以基督徒所应度之人生的一个活生生的范例,就必履行你对上帝和对同胞的义务。你当在自己的生活中表明尽心爱上帝并爱邻舍如同自己是什么意思。你既与智慧仁爱的上帝有了联络,就必向世人证明自己并非为此世而生活,乃为非暂时而属永恒的世界而生活的事实。(《青年导报》1894年6月21日) TMKS 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