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信仰表白相称 TMKS 128.1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 TMKS 128.2
基督要求凡以祂的名为名的人,都要在精神、言语与行为上尊荣祂的名。他们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都要像基督。凡自称为基督徒却不在生活上显示基督品格之优点的人,乃是作见证反对救主。他们既明明地羞辱祂,就使祂蒙羞。…… TMKS 128.3
在人类身上所彰显的祂的美德,乃是真理能力的凭据。那些自称跟从基督却不彰显这种美德的人,……务要知道他们自称的信仰不过是骗局而已。……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决不能降落到属世的水准而不致羞辱基督的宗教、不致使自己显为不忠的。这种人是得罪上帝的。主也不能承认他为祂的门徒。 TMKS 128.4
基督徒既与上帝同工,就应站在优势的地位。然而他决不可高抬自己。他要坚决地拒受那班不爱真理与公义之人所提供的劝诱,但他须以基督化的精神拒绝,切不可像法利赛人的态度一般,说:“你站开吧;因为我比你圣洁”(赛65:5)。他要显明自己不能参与罪行,因为他已受至圣的愿所约束,要尊荣主耶稣基督。他要以教训和榜样反对一切远离圣经原则的举动。可是同时他却要借着基督化之爱的表现,使基督的宗教显为可吸引人的。他在自己的生活上不可容许丝毫固执的表现,却要对那些走迷而远离基督的人表示亲切的同情。…… TMKS 128.5
要本着基督的精神行事为人。要时时警防,因为试探必定来临,而主的门徒却要像钢铁般地忠于原则。…… TMKS 128.6
务要彰显基督的品格。只要你时时倚靠主,祂就必作你的效能、你的力量和你极大无比的赏赐。(《信函》1903年第25号) TMKS 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