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无力自救 FLBX 78.1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FLBX 78.2
另外一个约——经上称为“旧”约——是上帝与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所立,并且当时是用祭牲的血来坚定的。…… FLBX 78.3
上帝将祂的律法赐给他们,祂以顺从为条件应许他们大福:“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5,6)。百姓不明白自己内心的罪恶,也不知道自己没有基督就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他们竟贸然与上帝立约。他们觉得自己能建立自己的义,所以应许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24:7)。他们曾看见上帝在可畏的威严之中颁布律法。他们也曾在山前恐惧战兢;但仅仅过了几周,他们就破坏了自己与上帝所立的约,在雕刻的偶像之前跪拜。他们不能希望借着自己所破坏了的约得到上帝的恩眷;如今他们既看出自己的罪孽深重,和自己的需要赦免,就觉得需要亚伯拉罕立约所显示、和献祭制度所预表的救主。…… FLBX 78.4
“旧约”的条件乃是顺命则生:“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结20:11;利18:5)。“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申27:26)。“新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这应许包括赦罪,上帝的恩典更新人心,并使之与上帝律法的原则相符。 FLBX 78.5
得救的唯一方法是亚伯拉罕的约所提供的。 FLBX 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