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是离婚的唯一理由——从世上的法律来说,妻子与丈夫离婚或许合法,但在上帝眼中,根据祂更高标准的律法,他们仍未离婚。在上帝眼中,惟有奸淫的罪,才使丈夫或妻子有权摆脱婚姻的誓约。虽然世上的法律批准夫妻离婚,但根据圣经,根据上帝的律法,他们仍是夫妻。 TSBL 1.234
我看到琼斯姐妹至今无权嫁给另外一个男子;无论是她,还是任何一个女人,只有她们的丈夫犯了奸淫的罪,她们才有权离异,寻人另嫁。——《复临信徒家庭》第344页 TSBL 1.235
在犹太人中,男人可以为区区小事而休妻,女方也可以随便再嫁。这种习俗导致了很大的不幸与罪恶。耶稣在山边宝训中清楚地宣布:要不是对于婚约不忠,就不可以解除婚姻的关系。祂说:“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2)。 TSBL 1.236
后来,当法利赛人问耶稣有关休妻的合法性时,祂要听众回顾创造时所设立的婚姻制度。祂说:“摩西因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祂向他们指出伊甸园蒙福的日子。那时上帝称万物“都甚好”。所设立的婚姻与安息日制度均为荣耀上帝和造福人类。当创造主让那对圣洁的夫妇握手成婚时,祂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祂就这样为所有亚当的子孙颁布了婚姻的律法,直到末时。永在的父所亲自宣布为甚好的律法,乃是涉及人类最高幸福和发展的律法。——《福山宝训》第63页 TSBL 1.237
改变性情,而非婚姻状况——我收到你丈夫的一封来信。我要说,夫妻离婚只有在一个情况下才算合法,那就是奸淫。 TSBL 1.238
如果你们性情不合,那么为了上帝的荣耀和你们的幸福,改变自己的性情岂不更好吗? TSBL 1.239
夫妻之间应当培养对彼此的尊重与爱护。他们应当谨慎自己的精神、话语和行为,万勿讥刺或伤害对方。夫妻都有义务照顾对方,竭尽全力加强他们之间的爱情。 TSBL 1.240
我劝你们双方都要寻求上帝。怀着友爱与仁慈之心,各人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丈夫的应当培养勤勉的习惯,尽全力来养家糊口。他若如此,便可赢得妻子的尊重。——《复临信徒家庭》第345页 TSBL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