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光要照耀出来 TDGJ 211.1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 TDGJ 211.2
我看见在(密歇根州维利斯)悔改的人中有那么多男女青年因耶稣的爱而心地软化驯服,承认上帝为他们的心灵所成就的善工,心中就感到快乐。那实在是宝贵的时辰。“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 TDGJ 211.3
新接受真理的人务必意识到自己对上帝的责任,因为祂召他们认识真理,使他们心中充满祂神圣的平安。他们应当在与他们交往的人身上发挥圣洁的影响。“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赛43:10)。上帝已经将一项工作交托给每一个人,那就是使世人明白祂的救恩。 TDGJ 211.4
真正的宗教决不含自私或排他的成分。基督的福音是普及而积极传播的。它被比作世上的盐,产生变化的酵,照耀黑暗的光。一个得蒙上帝的恩宠和眷爱,享受着与祂交往的人,是不可能对那些基督为之受死,而依旧处在错谬与黑暗中,行将在自己的罪里灭亡的生灵,感觉不到有任何的责任。如果自称是跟从基督的人忽略了作世上的光,赐生命的能力就会离开他们,他们就会变成冷酷而非基督化了。冷漠的魔力必控制他们;死一般的呆滞心灵必使他们成为取死的身体,而不是耶稣的活代表。 TDGJ 211.5
每一个人都必须高举十字架,存谦虚、温柔、自卑的心,负起上帝所交托的职责,为周围需要帮助和亮光的人尽个人的努力。凡接受这些责任的人,必获得丰富而多彩多姿的经验,他们自己的心必火热起来,并得到加强和鼓舞,再接再厉,恐惧战兢地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因为他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评论与通讯》1891年7月21日) TDGJ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