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交往上要诚实 TDGJ 337.1
“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侍主”(罗12:11)。 TDGJ 337.2
上帝的仆人们因商业交易不得不或多或少与世人接触,但他们买与卖时应该认识到上帝的眼目在看着他们。不可用虚伪的天平或欺诈的砝码,因为这些事对主来说是可憎的。基督徒希望弟兄们认为他是怎样的人,就要在每一项交易中作怎样的人。他的行动方针要受基本原则指导。他既不设阴谋,就没有什么要隐瞒的,也没有什么要掩盖的。他可能会受到批评,可能会受到试验,但他不曲的纯正会发光如纯金。他是凡与他接触之人的福气,因为他的话是可信赖的。他是一个不会占邻舍便宜的人。他是众人的朋友和恩人,他的同胞信任他的建议。…… TDGJ 337.3
一个真诚实的人决不会利用人的软弱或无能来充满自己的腰包。他只接受与他所卖的东西相称的价值。如果所卖的东西有缺陷,他就坦诚地告诉自己的弟兄或邻舍,虽然这么做会不利于他自己的财利。在生活的一切细节上,都要保持最严格的诚实原则。这些原则并不是统管世界的原则,因为撒但——骗子,说谎的和压迫人的——乃是这世界的王,他的国民都随从他并且实行他的意图。但基督徒是在一位不同的主领导下服务的,他们所行的必须靠上帝而行,不考虑一切自私的利得。在一些人看来,在业务交易上偏离完全公平是小事一桩,但我们的救主却不这样看。祂论到这一点的话是清楚明白的:“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 TDGJ 337.4
今日的基督教界欺诈行为到了可怕的程度。遵守上帝诫命的子民应该表明他们超越这一切的事。一个自称相信现代真理的人,绝不应该有不诚实的行为,损害他与同胞交易。(《信函》1878第3号,11月24日,致一位据传有可疑业务行为的文字布道士O弟兄) TDGJ 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