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爱人如己 SDS 52.1
“要爱人如己”(太22:39)。 SDS 52.2
上帝的律法要求我们爱祂为至上,并爱邻舍如同自己。人若没有这样的爱心,说得再好听也是伪善。(《时兆》1911 年 1 月 10 日) SDS 52.3
敬拜上帝的人会发现自己心中决不能保留一点自私的恶根。他不可能一方面履行对于上帝的职责,一方面却压迫同胞。律法的第二个原则与第一个相同:“要爱人如己”。“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这是耶稣基督说的。无论男女老少,要作真正的基督徒,都不可偏离这个原则。我们只有顺从上帝诫命的原则,才能按照上帝的样式塑造品格。 SDS 52.4
袖手旁观同胞受苦,乃是对上帝律法的践踏。……爱上帝律法的人, 不仅要爱同胞,也善待一切上帝所造之物。上帝的圣灵在人心中,就会引导他去解除而不是增加人的痛苦。……我们要照顾每一个受苦的人,视自己为上帝的代表,尽力帮助有需要的人。我们要与上帝同工。有些人对亲友和所喜爱的人表现出很大的爱心,而对一般需要同情,怜悯和关爱的人却漠不关心。我们当扪心自问:“谁是我的邻舍呢”?我们的邻舍,不只是邻人亲友,不只是与我们同一个教会,观点相同的人。我们的邻舍乃是全人类。我们要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如此。我们要向世人表明遵守上帝律法的意义。我们要爱上帝为至上;也当爱邻舍如自己。(《无 日期文稿》33 号) SDS 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