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该光明如日光 RCZ 70.1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上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太5:34-36)。 RCZ 70.2
我们所拥有的每一样东西上都带着十字架的印记,是用无价之宝血买来的。这血原是上帝的生命,所以我们没有一样东西可视为属于自己,有权将之作为履行自己诺言的担保。 RCZ 70.3
但我们的救主并没有禁止人在法庭上宣誓,因为那是严肃地请求上帝见证人所说的全是实话。耶稣自己在公会前受审时,也没有拒绝起誓作证。大祭司对祂说:“我指着永生上帝叫祢起誓,告诉我们,祢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太26:63,64)。…… RCZ 70.4
如果说有什么人能在起誓后始终诚实作证的话,那就是基督徒了。他觉得自己时刻生活在上帝面前,知道自己的每一个念头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在他按法律的要求起誓时,他有权要求上帝证明他所说的全是实话。…… RCZ 70.5
基督徒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当光明磊落。真理是属于上帝的,而形形色色的欺骗则是属于撒但的。……然而要完全说实话也确非易事。如果我们不明真相,就无从讲述真情。何况成见,偏见,浅见与误断又往往妨碍我们正确地了解那与我们有关的事。我们的心如果没有完全被真理的主所导引,就不能说出真实的话语。 RCZ 70.6
基督借着使徒保罗吩咐我们:“你们的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是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西4:4;弗4:29)。从上述的经文可以看出,基督的山边宝训谴责一切轻浮粗俗的言谈。圣经要求我们说话不但要诚实,也要清洁。 RCZ 70.7
凡向基督学习的人必要避开“那暗昧无益的事”(弗5:11)。他们的言语和生活一样,都是纯朴,坦率而真诚的,因为他们正准备与那些“口中察不出谎言”的圣徒相交(启14:5)。 RCZ 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