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不合圣经的婚姻
第三十一章 尊重不合圣经原则的婚姻
不建议分居——亲爱的弟兄[C.H.布里斯]:来信已阅。我熟悉若干这样的情况,遇见过那些在与你提到的情形类似的情况,凭良心觉得要有所作为的人。他们把事情普遍地激发起来,搞得支离破碎之后,却没有智慧收拾残局,使问题变得更好。我发现那些非常热心拆毁事情的人没有做什么事,把所拆毁的按正确的次序再建造起来。他们有本事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令人忧伤,造成极其糟糕的局面,却没本事使事情更好。TSBL 1.714
你就此事询问我的建议。我要说,那些在这事上有负担的人若没有仔细研究更好的安排,且能为这些人找到舒适的住所,就最好不要实现他们分居的想法。我希望他们认识到这事不可催促,毕竟夫妻一场,利益相连,不要无情无义。TSBL 1.715
不要草率行动——我写这个是因为这种情况我见过很多,人们会有很大的负担,直到事事都没有解决,没有根除,于是他们就没有更多的兴趣和负担了。我们个人都应知道自己有一种按着真知识的热心。我们在这种事上不应草率行动,而要看到问题的每个方面。我们应当非常谨慎地行动,存慈怜的心,因为我们不知道导致这种行动方针的一切详情。TSBL 1.716
我建议把这些不幸的人留给上帝和他们自己的良心,而且教会不要视他们为罪人,除非有证据表明他们在上帝眼中是这种人。祂看人心就像看一本打开的书。祂的判断必不像人的判断。——《怀爱伦信函》1891年第5号[整整二十年后,怀威廉写了另一封信:TSBL 1.717
“过去二十年中我母亲收到许多函件,咨询你来信所提之事,她多次复信,说她除了使徒保罗的劝勉之外,再无其它建议。最近,她不再处理此类来函,并吩咐我们勿再将其送她案头。TSBL 1.718
“至于我对此事的意见,我相信是和我听我母亲多年前所给多个人的建议、教会领袖的观点以及圣经的教训相符的,就是我们若拆散家庭,就不会有福气临到,无论所拆散的家庭是可能已经犯了罪的还是在他们接受现代真理以前或以后被得罪的。”]TSBL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