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1 日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SDS 58.1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SDS 58.2
耶稣说明了发布这条命令的理由。我们“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万物都来自上帝。我们的一切都是从上帝领受的,没有一样不是基督的宝血为我们购买的。(《山边宝训》102 页)SDS 58.3
决不可说过火的话,因为在上帝和圣天使看来,这是起誓的一种方式。(《复临信徒家庭》439 页)SDS 58.4
这一条诫命不但禁止起假誓和普通的咒骂,而且也禁止人以轻率疏忽的态度称呼上帝的名,而不体会其严肃的意义。我们若在普通谈话之中漫不经心地提起上帝,在琐碎的事上凭祂起誓,或时常疏忽地反复提祂的名, 这都是侮辱祂的行为。“祂的名圣而可畏”(诗111:9)。人人都该默想祂的威仪,祂的纯全和圣洁,以致内心得以被祂崇高的品德所感,而以恭敬严肃的态度提说祂的圣名。(《先祖与先知》306、307 页)SDS 58.5
我们不可抬举人,崇拜人。唯有永活独一的真神,才配受我们尊崇和敬畏。根据圣经的教训,称牧师为“可尊敬的”乃是羞辱上帝。任何人都无权自称为“可尊敬的”,或这样称呼别人。这份尊荣单属于上帝,为了将祂与其他生灵区别开来。……“祂的名圣而可畏”。这样的语气如果我们用错了地方,就是侮辱了上帝。……只有圣父和圣子是应受尊崇的。(《青 年导报》1898 年 7 月 7 日)SDS 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