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论起誓
我见到有些上帝的子民在起誓的事上有了错误,以至撒但利用这事来压迫他们,把主的钱财从他们手中拿去。我见到圣经上主所说的,“什么誓都不可起,”这句话并非指法律上的起誓说的。“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4,37)。这是关于普通的谈话而说的。有些人说话,喜爱夸大其词。有些人以自己的生命起誓,还有些人以自己的头起誓,——他们拿自己的命和头作担保,证实自己所说的话。有些人叫天地来见证自己说的话是对的。还有些人却说,如果自己所说的是虚话,愿上帝罚他们死等等的话。耶稣警告门徒不要起誓的话,就是指着这种普通的赌咒誓语而发的。1TZ 1.614
现今在我们之上,有官长管我们,有法律治人民。若果没有这些法律,这世界就要比现在的情形更坏。这些法律有些是好的,有些是不好的。不好的法律现虽与日俱增,但我们还没有到了完全为难受窘的地步。上帝必支持祂的子民坚守并实践圣经上的原则。当人为的法律与上帝的律法及道理有冲突之时,我们便应不顾一切结果而顺从后者。譬如,当地的法律要我们将奴隶交给他的主人,我们就不应顺从这法律,而宁可受犯法的处分。因为奴隶并不是什么人的财产,只有上帝是他合法的主人,人无权把上帝的作品拿来放在自己的手中,说是属于他自己的。1TZ 1.615
我见到主对于地上的法律,现今还有些作为。当耶稣仍在圣所内之时,上帝的约束之灵还能感动世上的官长及人民。然而撒但对于地上的民众也有极大的控制力量,若没有那些政府的法律,我们就要受更多的苦难了。我蒙指示,若果在实际需要之下,人奉命照法定的条例要起誓作证,这并不违背圣经上的教训,上帝的子民是可以庄重地请上帝来证明他们所说的乃是实话,一点没有虚谎。1TZ 1.616
人心已败坏至极,以至法律要把责任推在人自己的头上。有些人不怕对同胞人类说谎话;但他们却领过教,同时上帝的约束之灵也感动他们,叫他们晓得向上帝说谎乃是一件可怕的事。亚拿尼亚和他的妻子撒非喇的情形,就是一个例子。既然把那事件从人手中提到上帝面前了,这样若他说假见证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那伟大的上帝了,祂是鉴察人心,知道一切真相实情的。我们的法律对于起假誓,列为重罪。上帝往往报应那起假誓的人,甚至当他口中还在发誓的时候,那灭命的天使就把他除灭了。这对于行恶的人,真是一个可怕的证明。1TZ 1.617
我见到世上若有人能守誓不背约的,那就是基督徒了。他在上帝圣颜的光中生活,在祂的力量中刚强。若有重大的事件需要依法解决之时,也只有基督徒善于向上帝申诉了。天使吩咐我注意上帝指着自己起誓(创22:16;来6:13,17)。祂曾对亚伯拉罕起誓(创26:3),对以撒起誓(诗105:9;耶11:5)和对大卫起誓(诗132:11;徒2:30)。上帝也叫以色列人在彼此之间起誓。出埃及22章10,11节。耶稣在受审之时也奉命起誓。大祭司对祂说:“我指着永生上帝,叫祢起誓告诉我们,祢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太26:63,64)。如果耶稣先前对门徒所发的教训,是关于法律上的起誓,那么,此时祂就要指责那大祭司,并加强其教训而使今日的门徒有所依据了。有些人对于起誓的看法有错,撒但很是高兴,因为这就给他一个机会好压迫他们,并从他们拿去主的钱。上帝的管家应当更聪明,作各样的安排,预备自己抵挡撒但的诡计;因为他要空前努力工作。1TZ 1.618
我见到有些人有反对官长及法律的成见;然而若没有法律,这世界就要陷入一种可怕的情形之中了。上帝约束我们的官长;一切人的心都在祂的手中。祂定有界限,他们不能越过。有许多官长是受撒但的控制;但我见到在官长之中,还是有上帝的工具。他们有些人虽未悔改归向真理,但他们现在正是执行上帝所要他们行的。当撒但利用他的工具作各种建议,若是实行了这些建议,就要妨碍上帝的工作并酿成大祸之时,那良善的天使就要感动上帝的工具,提出坚强的理由反对那些建议,使撒但的工具抵挡不住。上帝的少数工具必有力压倒邪恶的大众。这样,圣工仍得前进,直到第三位天使作完他的工作,并且在第三位天使大声呼喊的时候,这些工具都有接受真理的机会,其中有些人要悔改归主,而在大艰难的时期与圣徒同受患难。当耶稣离开至圣所时,祂约束的灵就要从官长及民众身上撤回。他们要被留给恶使者去控制。从此许多出于撒但指导计划的法律就要定下了,若非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能得救了。1TZ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