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日
律法如同镜子将罪显明RCZ 54.1
“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壹2:5)。RCZ 54.2
上帝有一个衡量品格的公义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祂的圣律法,赐给我们作为人生的准则。我们有责任遵从律法的要求。我们这样做,就是尊崇上帝和耶稣基督;因为上帝颁布了律法,而基督则为了使律法为大为尊而受死。祂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远常存。”RCZ 54.3
听见基督话语的人多,遵行祂话语的人却少。有人在理论上接受祂的话,却没有印在心灵上,交织在生活中,对品格也没有发挥成圣的影响。接受真理是一回事,在日常生活上实行出来是另一回事。对于只是听见的人,上帝的圣言激发不起感谢的回应。主命令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人们虽然认为这道命令公正,却没有接受其要求,实行其原则。RCZ 54.4
我们都是有罪的,靠自己不可能遵行基督的话。但上帝已经预备方法,使被定为有罪的人可以消除一切污点罪痕。“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基督虽然拯救罪人,却没有废除定人有罪的律法。……律法显示我们的罪,正如镜子显示我们脸上的不干净,镜子没有能力洗净我们的脸;这不是它的功能。RCZ 54.5
律法也是如此。它指出我们的缺点,定我们的罪,可是没有能力拯救我们。我们必须到基督面前祈求赦罪。祂要将我们的罪揽在自己心上,使我们在上帝面前得称为义。祂不但要使我们脱离罪,还要赐予我们能力顺服上帝的旨意。……RCZ 54.6
今日有许多人树立自己的标准,虽然忽略遵行上帝的旨意,却仍想进入天国。他们只是听见的人。……我们得救的代价是上帝儿子的生命;上帝要求我们将品格建立在经得起审判考验的基础之上。RCZ 54.7